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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市 民关注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及时落地落实,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当天上午,六安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依托示范路口、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处,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守法出行意识。 早高峰时段,大队交警在皖西大道安丰路口、畅安路口、迎宾大道路口等处开展《条例》宣传。平峰时段,交警来到寿春菜市场,皖西大道小庙菜市场、佛子岭路多处工地等人员密集区域,向广大市民散发一封信,宣讲电动车需登记上牌、骑行电动车时需佩戴安全头盔等法律法规。
联合教体局和辖区学校,带领学生们来到交警岗亭变身交通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岗亭民警对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后,执勤民警和学生们走向路口开始劝导活动。在学生们的劝导下,不少驾驶员都不好意思的承认错误,及时纠正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规实施首日,路口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头盔佩戴率相较于之前已有明显提升,但还有个别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了下来,依法开出警告罚单。在此次发布的《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条例》实施后的警告处罚与此前的口头警告不同,会留下记录。
交警在解放路、大别山路等重点路段,严查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加装遮阳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大队集中警力在三十铺、南山新区、毛坦厂,木厂等地多处设点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积极宣传《条例》内容,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群众戴好安全头盔,不要逆向行驶。
大队组织劝导员在交通安全劝导点周边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驾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七进”向重点人群讲解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大队依托户外视频、宣传车、大喇叭高密度播放《条例》内容,同时邀请区融媒体中心随警报道,在高峰执勤和日常秩序管控时集中警力在辖区多点位开展《条例》宣教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工作。下一步由区文明委牵头组织针对《条例》的专项宣教和整治将持续开展。
大队以深入开展“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消除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组织警力在城区重点干道、医院、学校、商超地段周边开展整治行动。 行动中,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模式,严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雨蓬、侵占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执勤交警积极开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交通文明共建共享浓厚氛围。
大队在县城区各主要路口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对安装遮阳雨蓬影响安全骑行的现场消除隐患。
大队在县城区各主要路口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加装遮阳雨蓬、未登记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大队联合交通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在县城区各主要路口,采取现场查纠和宣传劝导相结合的方式,向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放一封信,面对面讲解《条例》中规定的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未登记上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佩戴头盔出行、切勿酒后驾驶,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
来源: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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