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传来喜讯,我县龙谭镇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据了解,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武汉市等34个城市(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等1159个村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兴化社区等2242个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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