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和公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旅游行业的导游乱象行为和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重点
(一)强迫购物。旅行社和导游以言语威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等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或参与购物活动,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因游客不购物或消费不达标而态度恶劣、辱骂游客乃至“甩团”、中止服务。
(二)无证经营。市场主体未经许可经营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或以“研学”“团建”等名义变相违规组织包价旅游活动;个人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三)合同乱象。旅行社与游客未签订或签订不规范合同、“阴阳合同”,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清楚行程安排和服务内容,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
(四)虚假宣传。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实际上服务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
二、投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问题线索:
1.举报电话:0564-2773188(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2.举报邮箱:814345344@qq.com
3.来信来访:
霍邱县蓼城路广电中心5楼513室局法制和市场管理股
请举报人提供详实线索,包括时间、地点、涉事主体、行为表现及联系方式等,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责。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三、注意事项
各位游客和公民朋友们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电话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公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公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