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查看: 5463|回复: 4

[百姓杂谈] 五大曝光行动 |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五大曝光行动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台

为了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霍邱公安交警全面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曝光不是最终目的
而是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风险运输企业


霍邱县顺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现对2023年8月以来我县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予以曝光。该运输公司在近三个月内存在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未处理、发生有责一般事故一起。请该运输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夯实源头管理基础,保证道路通行安全。



终身禁驾人员


2023年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
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对一些人来说,终生禁驾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两种情形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
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意味着当事人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取得驾驶资格,公安交管部门将这些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禁驾人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突出违法行为


“飙车炸街”
2023年7月26日晚,接群众举报,一辆改装轿车在夜里11时之后经常在蓼城大道区域肆意轰鸣,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立即部署警力加强对该区域进行夜间巡查并通过周边视频巡逻,分析锁定该车行驶轨迹。经过于连续2日布控,于7月28日下午将车牌为皖NX***1的小型别克车当场抓获。

085841za3bvvpkakha8b7r.png

经查,该车辆驾驶人朱某某,寻求年轻人的刺激感,私自将辆进行非法改装,加装排气尾喉和尾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城南中队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朱某乐进行处罚,并监管其恢复车辆原貌。



突出违法车辆


2023年8-10月交通违法

085841m3uzpu3333xp3hou.png



典型事故案例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2023年07月19日12时58分许,孙某军驾驶三轮电动车,沿霍邱县冯领乡龚岗村冯圩路由南向北左转弯行驶至孟冯路3KM+700M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董某红持B2证驾驶皖KKXXX6(逾期未检验、注销)重型自卸货车相接触,致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孙某军受伤,路边民宅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原因::1、孙某军安全意识差,驾驶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车辆行经T字、让行标志路段路口时,未能一停二看三通过,左转弯时遇左侧直行车辆临危采取措施不力,未靠路口中心点转弯及未让路面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董某宏忽视安全,驾驶(逾期未检验、注销)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车辆行经路面弯道路口时,未能减速慢行,超速行驶,遇右侧上路左转弯行驶车辆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霍邱公安交警
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有序出行!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

发表于 2023-12-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澳大利亚
看看不说话!: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马来西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日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4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用户协议|霍邱论坛 ( 工信部备案:皖ICP备18017523号-4 | 经营性ICP:皖B2-20200144 )
版权所有:霍邱霍论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有意思餐厅五楼
举报联系电话:0564-6666299;Email:26423575@qq.com

GMT+8, 2024-5-18 19:37

本站法律顾问:安徽余浩律师事务所 余浩 律师 | 皖公网安备: 3415220200010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9-2020 HQ0564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