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马政〔2025〕41号《关于重新申请修改马店镇水圩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原批复文件《关于重新批复马店镇水圩安置小区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361号)废止,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因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750万吨/年采选扩产项目和重新集铁矿采矿技改项目选址距马店镇溜山村屠郢村民组直线距离100米,现需对马店镇溜山村屠郢村民组实施搬迁安置,拟开展建设“马店镇水圩安置小区二期(项目代码:2504-341522-04-01-671911)”项目,该项目实施对解决拆迁户安置问题、推进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实施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水圩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拟建设二栋6层住宅楼,设计房屋72套,总建筑面积约9037.86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等。 五、项目建设期20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22.69万元,资金由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筹集。 七、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用地、环保、安全生产及节能:项目建设中有关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